顯示圖面上的全局照明
圖形窗口光源的設置中新增了「全局照明」。
使用後,圖形窗口的陰影顯示中反映全局照明。
使用方法
從圖形窗口的「顯示切換」彈出菜單進行選擇。
●全局照明
選擇後會對整個場景進行大範圍照明的計算,圖形窗口的陰影顯示會反映大範圍照明 。
進行物體編輯等變更場景時,再次選擇“更新全局照明”進行重新計算。
- 默認燈光(圖形窗口)
- 所有光源(圖形窗口)
- 全局照明(圖形窗口)
- 全局照明光子映射(渲染)
●全局照明的更新
圖形窗口的光源的選擇,僅「全局照明」時有效。
對通過物體編輯等解除大範圍照明的物體,以物體為單位進行計算,進行再顯示。(“更新固態質地”一樣,計算選定物體。)
●全局照明狀態的操作
全局照明反映的狀態,進行照相機和「照度調節」。
- 照度在-1.0之間變更
- 照度變更為1.6
- 變更照相機的視角
注意如果進行物體的編輯和表面材質的變更等,大區域照明的結果變化的操作,以物體單位大區域照明顯示被解除,成為「全部光源」顯示 。
注意在光子圖計算和OpenGL顯示中反映的處理只在第一次選擇時執行。
注意如果從進行計算處理,切換到“默認燈光”或“全局照明”即時執行。
注意只支持草圖質量的“光子映射”。
注意高品質光子投影和全域照明路徑訓練的結果不一致。
注意在光源位置的移動等直接編輯光的情況下,需要執行“大面積照明更新” 。
注意孔(洞)設置,透明設置的物體不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