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图面上的全局光照
图形窗口光源的设置中新增了「全局光照」。
使用后,图形窗口的阴影显示中反映全局光照。
使用方法
从图形窗口的「显示切换」弹出菜单进行选择。
●全局光照
选择后会对整个场景进行大范围照明的计算,图形窗口的阴影显示会反映全局照明。
进行物体编辑等变更场景时,再次选择“更新全局光照”进行重新计算。
- 默认灯光(图形窗口)
- 所有光源(图形窗口)
- 全局光照(图形窗口)
- 全局光照光子映射(渲染)
●全局光照的更新
图形窗口的光源的选择,仅「全局光照」时有效。
对通过物体编辑等解除大范围照明的物体,以物体为单位进行计算,进行再显示。(“更新固态质地”一样,计算选定物体。)
●全局光照状态的操作
全局光照反映的状态,进行照相机和「照明调节」。
- 照明在-1.0之间变更
- 照明变更为1.6
- 变更照相机的视角
注意 如果进行物体的编辑和表面材质的变更和全局光照的结果变化的操作,以物体单位全局光照显示被解除,成为「全部光源」显示。
注意 在光子图计算和OpenGL显示中反映的处理只在第一次选择时执行。
注意 计算完成后,立即切换到“默认灯光”或“全局光照”的模式。
注意 只支持草图质量的“光子映射”。
注意 高质量光子映射和全局光照路径追踪的结果不一致。
注意 如果编辑直射光,例如移动光源的位置,则需要执行“更新全局光照”。
注意 洞设置,透明设置的物体不透光。